来源:新华网
[提要] 中山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加拿大的儿童用品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加强对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控制,保证儿童产品的安全。具体建议是: 一是对塑料加工时使用环保增塑剂(如脂肪族二元酸酯类增塑剂、环氧类增塑剂、柠檬酸酯类增塑剂、聚酯类增塑剂、多元醇酯增塑剂等),其无毒、无公害,且增塑效果好。
新华网广州1月29日电(记者魏蒙)针对最近推出的在制造儿童用品时限制使用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增塑剂的新措施,广东中山检验检疫27日向辖区内相关生产企业发出警示:这项将从2011年6月10日开始实施的新措施,在适用范围上宽于美国,未遵守这一规范的生产商可能面临高达500万加元(约合500万美元)罚款。
据了解,价格低廉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是增塑剂之一。在高分子聚合物中添加这类增塑剂,可使之易加工,并使制品增强柔软性。婴儿奶嘴、出牙器等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指甲油、香水、洗涤剂、润滑剂、食品包装、空气清新剂和塑料袋等多种消费品中,曾被广泛应用。如果儿童吮吸或咀嚼含有这些物质的塑料制品,如围嘴或橡皮鸭,则可能对儿童健康造成长期影响,即使低剂量的某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也可能影响儿童发育和行为。
据中山检验检疫局负责相关事务的谢璘介绍,加拿大政府18日推出的新规定对6种化学物质在软乙烯基塑料中的含量进行了限制:在所有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软乙烯基塑料中的DEHP、DBP和BBP3种物质含量不得超过0.1%;在可能被4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的儿童玩具和儿童用品中,同时限制使用DINP、DIDP和DNOP,这3种物质在软乙烯基塑料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1%。这项新规适用于进口到加拿大和在加拿大出售、做广告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
谢璘说,对比美国于2008年出台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第一章第108条款(正式实施日期为2010年1月1日),我们发现加拿大的规定更加严格,美国规定可放入口中的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中的DINP,DIDP,DNOP的含量也不得超过0.1%,而加拿大规定为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中的DINP,DIDP,DNOP的含量也不得超过0.1%,年龄扩大了1岁。
据了解,2010年中山出口加拿大的玩具产品的出口为924批次,货值为13634675美元,分别同比增长21.3%和30.2%。中山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加拿大的儿童用品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加强对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控制,保证儿童产品的安全。具体建议是:
一是对塑料加工时使用环保增塑剂(如脂肪族二元酸酯类增塑剂、环氧类增塑剂、柠檬酸酯类增塑剂、聚酯类增塑剂、多元醇酯增塑剂等),其无毒、无公害,且增塑效果好。
二是建议生产企业对出口玩具中使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实施批次管理,建立增塑剂台帐,在台帐中详细记录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进货时间、货号、批号、数量、制造商、供应商、检测报告编号、检测单位、领用核销情况等信息。
三是定期对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符合性验证,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四是发现超标情况,应第一时间封存不合格产品,并对已出口产品进行召回。